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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筹再引关注 互联网公益之路怎样走得更远?
2019年12月04日

 近日,水滴筹被媒体报道借公益之名在消费社会爱心。这引发网友关注和争论:一部分网友感觉自己被骗,表示将不再捐了;一部分网友虽然如此,但还是会捐给那些自己认识且需要帮助的人;还有一部分人希望,通过这个事情,能推动互联网公益的发展,让互联网募捐平台做得更严谨、更细致。

  类似的事件以前也有,从今年德云社吴鹤臣众筹事件,再追溯2016年深圳罗尔募捐事件,甚至是更早之前的假乞丐乞讨事件等等,这些都引发大众的关心、讨论和质疑,这个社会从不缺乏善良、同情和爱心,只是需要让爱心与困难群众更精准对接。

  其实,本着理性和建设性的善意,要一分为二地对待这类事件。

  第一、水滴筹等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重建了社会信任,让更多人的爱心有了可以相对信赖的渠道。

  几年之前,因无钱看病自杀的案列曾屡见报道,比较有名的案列是中国著名马拉松运动员郭萍因无钱看脚伤而出售奖牌,并一度想自杀。

  像郭萍这样的知名人士在疾病面前尚且窘迫与无助,更多普通人遇到大病会发生什么就可想而知了。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2015年底,我国因病致贫返贫户达到726.9万户。

  而随着2016年水滴筹等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出现,这让受助人需要帮助的信息传播的更广泛,再加上一定的审核及认证,极大地了增强了陌生人对受助人的信任度,以致朋友圈刷屏现象不断。

  数据也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水滴筹已成功为经济困难的大病患者免费筹得235亿元的医疗救助款,近2.8亿爱心人士支持了平台的救助项目,共计产生了超过7.5亿人次的爱心赠与行为。

  “235亿元”“2.8亿爱心人士”“7.5亿人次”,这些数据是国人乐善好施的最好证明,也是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所存在社会价值和所做出的积极贡献。

  第二、常言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如何防止大病救助平台的老鼠屎效应,需要国家、社会、行业、救助平台付出更多的努力,也还有更长更远的路要走。

  老人倒地了,路人怕被讹,而不敢上前扶,这是当前社会信任困境的真实写照。而随着骗捐诈捐等案例的不断发生,这确实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爱心的奉献。庆幸的是,不同层面都在积极努力改善这种现象。

  从国家监管部门层面,在2018年3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在京召开慈善信用联合励惩戒合作备忘录座谈会,邀请慈善和信用领域专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基金会和媒体等40余名代表研究落实《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希望能引导社会关注慈善诚信、鼓励和规范慈善行为、营造良好的慈善环境。

  今年7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民政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社会救助法》列为本年度重要立法事项,该法律草案送审稿拟报送国务院,这昭示着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工作历经20多年的艰辛探索,又取得了新进展。

  这意味着宪法规定的“公民在遭遇困难时有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的权益有望制度化。同时这部法律也可能会强调救助对象的义务及处罚措施。

  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加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力度,依法将可公开的信用信息与相关企业共享,支持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

  这在法律层面,也有实践。今年11月6日,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纠纷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网络筹款发起人莫某被判返还“水滴筹”全部捐赠15万余元及利息。这些钱将由平台返还给6086位捐赠人。这起“全国首例”的判决给出确切的答案:网络平台有严格审核的义务,但审核的瑕疵不能成为筹款人隐瞒真实情况、挪用众筹资金的理由。

  从行业层面而言,2018年10月,“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3家平台联合签署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及自律公约》,健全事前审查、提款公示、在线举报等功能,建立求助人“黑名单”,旨在强化信用约束,提升公开透明,欢迎社会监督。

  据透露,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倡议书自律公约2.0版本即于将近期发布,如倡导与公募慈善组织对接,加强求助信息前置审核,明确求助对象服务范围,构建全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搭建求助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多方联动共商机制,抵制造谣炒作等恶意行为,建立失信筹款人黑名单,推动行业自律共建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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