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国民经济来说,是无本启动
对社会而言,引进有特色的特许经营项目,就等于直接引进了先进的商业管理经验,花钱不多,收益不小,可以少走弯路。特别是在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此种方式较为适用。因为小企业和第三产业是经济发展中活跃和节省的因素,它们可以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可以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而小企业和第三产业联姻的红娘就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使散小差的企业支撑起第三产业这一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对特许者来说,是一本万利
特许经营对特许者而言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即一个本钱 (模范店或模范产品、服务、品牌 )上万次地被利用,利用一次,赚一次钱,扩大一次规模,实现低成本扩张。就像复印机复印一样,也有人将其比喻为扩印底版。
特许经营给特许者带来的利益主要有:
1.特许者不受资金的限制,可以迅速扩张规模。对特许者来说,建立一个特许经营体系能确保它迅速、稳妥地拓展业务,无须投入很多资金。因为开设的每一家特许加盟分店都是由加盟商自己出资,加盟商对分店拥有所有权,特许者只需提供已经成熟的经营方式。特许者通过出售本企业的名望、商标、经营模式等无形资产,不仅开分店无须自己出资,相反还能从加盟者手中获得开办费、使用费等,这是一种一本万利、坐收利益的生财之道。由于特许经营不受资金限制,仅凭一纸契约就可以发展新店,迅速扩张规模,这种扩张的速度有时是非常惊人的。
2.特许者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由于特许经营企业通常具有广泛的销售网络,强大的销售能力,所以特许者可以从供应商那里获得较多的数量折扣和累计数量折扣等优惠条件,降低进货成本,进而可以降低商品售价,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此外,广告是特许经营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特许者负责广告的策划和实施,广告的开支则分摊到各加盟分店,从而降低了特许者的广告宣传成本。由于特许者无须处理各分店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无须处理每个分店可能出现的人事纠纷问题,因而可以集中精力改善经营管理,开发新产品,挖掘新货源,做好后勤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被特许者积极性高,有利于特许者的事业发展。被特许者是加盟店的真正主人,加盟店的经营好坏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他们中间许多人也许拿出了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投入到特许经营事业中,一旦破产则会血本无归,即使有些人是从银行贷款投资的,但若无法归还,则贷款时的抵押物也不得不赔进去,这是他所不愿看到的结果。因此,被特许者工作起来非常勤奋努力、非常有责任心,他们在将自己的商店经营得有声有色的同时,也使得特许者的事业、信誉与声望蒸蒸日上。
三、对被特许者来说,是万利一本
特许经营对被特许者而言是万利一本的事情,即源源不断的利润皆来自一个本钱:购买一个成功的特许经营模式,大大地降低了创业风险。
特许经营给被特许者带来的利益可归纳为:
1.被特许者可以得到系统的指导,提高成功的概率。一个企业在创业初期通常很难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来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创业成功的概率很小,但如果加盟特许经营企业,就可以立即得到特许者系统的管理培训和指导,获得一系列的管理技巧、经营诀窍和业务知识经验。同时,被特许者还可以直接从特许者处得到许多帮助,有些特许者甚至还会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帮助被特许者解决企业在开业之初和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之集中精力以有效的方式管理企业。这一切必将使企业成功的机会大大提高。
2.被特许者可以享用特许者著名的商标或服务,节省产品的开发成本。通常情况下,特许经营总部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和高质量的商品服务体系,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能让产品或服务更容易地进入其他独立企业不易触及的市场,并使消费者信任和接受。被特许者加盟了特许组织,就可以分享这些无形资产,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迅速稳固市场地位。同时,一个新产品从研究、开发到上市,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被特许者可以直接从特许者那里得到已经成功的产品,这就使被特许者大大节省了开发产品的成本。
3.被特许者可以获得加盟总部的经销区保护和更广泛的信息来源。特许经营总部通常实行经销区保护的方针,即在一个区域内只接受唯一的加盟者,不再建立其他特许经营分店,以避免同商号的恶性竞争。此外,特许经营企业也会将从各加盟店收集上来的信息数据加工后及时反馈给各加盟店,并随时对周围的各种环境作市场调查和分析,使各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4.对消费者来说,是享受优质服务特许经营总部拥有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技术,是专家们不断研究、开发的成果。作为中小店铺,是没有能力开展这项工作的。如果加盟连锁组织,总部通过对加盟店授予特许权,使卓越的经营方法和技术被广泛应用,店铺短期内就可以武装成标准的加盟店,提高了为消费者服务的水平,保证了加盟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处于同一水准。这样,不管在同一连锁组织的哪家加盟店,消费者都可以享受到优质、高水平的商品和服务。
5.发展商特许(Developer Franchise),即由特许者在特定区域内首先将特许权独占授予发展商,但发展商出于便于业务管理以及获得更多利润的考虑,不再将特许权转授他人,而是由自己投资直接设立经营网点。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有关国际特许经营的法律问题,外国投资者首次进入一国陌生的市场时,往往更乐于采用后两种特许经营形式,以期通过与东道国企业的合作,将成功的特许模式尽快与当地市场经验结合起来。对于开拓发展中国家的潜在市场,外国投资者采用的传统方式是对外直接投资。但是近年来国际特许经营方式越来越受到青睐,在很多方面大有取代直接投资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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